| 3.營造業申報淨值及承攬總額申請函及申報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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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申請書 營造業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申請書(參考案例)依各縣市建管課規定 主旨:依據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及營造業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辦理。 說明:茲檢附下列書件,請核辦 1.承攬總額結算表乙份(附表二) 2.承攬工程估驗結算表計 ___3___ 份(附表一)(每案工程檢附一份) 3.□ __97_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資產負債表(正、影本) □ 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正、影本) (2者擇1檢附) 4.在建工程已估驗部份之統一發票(正、影本),計__12__ 份 5.未完工工程之合約書(影本)___3__ 本 (合約封面、合約金額、地點、工程名稱、估驗次數、合約日期、建管建照之開工日或機關函文之開工日及甲乙雙方簽章部分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6.承攬工程手冊正、影本 7.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正、影本(影本加蓋公司大小章)
※依「營造業評鑑認定基準表」中認定基準第5項規定:『於申請評鑑之日前2年均未申報淨值者,列為第3級綜合營造業』。
此致 高雄市政府 公 司 名 稱: X X土木包工業 負 責 人: 張 X X 公 司 地 址: 台中市市府路X號 連 絡 人: 盧 X X 聯 絡 電 話: (04)2312-3456 / 0937-123456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1 日 |